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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走 AI 软件去创业,北京首例 AIGC 商业秘密行政处罚案开出 10 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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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鲁斯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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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全市首例AIGC领域商业秘密行政处罚案的处理结果。一名员工私自拷贝原单位的核心AI软件并破解其数据库,在离职后创办新公司使用该软件承接竞争业务,最终被处以10万元罚款。这一案件标志着行政执法层面首次确认AIGC商业软件可作为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
本案权利人公司主营微短剧外语译制配音及AI驱动的多语种影视译制服务,是国内微短剧出海领域的重点企业。该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内部AIGC商业软件,该软件能大幅缩短译制时间、提升产能,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未公开的无形资产受到商业秘密保护。
涉案核心员工在职期间私自拷贝该软件并破解了配套数据库。离职后,该员工创办了一家新公司,并使用盗取的软件承接与原单位形成竞争的业务,以此牟取利益。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
执法人员针对AIGC领域商业秘密隐蔽性强、技术门槛高、证据易灭失的特点,首先运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及时固定了涉案电脑和服务器中的数据。随后通过对软件安装痕迹、数据库访问日志、项目产出文件等进行交叉比对,逐一还原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最终形成了“拷贝—破解—跨公司复用—持续获利”的完整证据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六条,执法部门对涉案主体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执法部门还同步指导涉事企业完善了权限分级、日志留痕、离岗审计等保密措施,帮助企业堵住了管理漏洞。
作为北京市首例此类案件,本案的办理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它不仅在行政执法层面明确了AIGC商业软件的法律属性,也证明了市场监管部门已具备运用技术手段有效应对此类新型案件取证难题的能力,为今后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参照的执法样本。
案件清晰地划定了人才流动与知识产权侵权的边界。员工可以自由更换工作平台,但绝不能将原单位的AI数字资产当作个人创业资本带走牟利。这一案件的办结,标志着北京在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商业秘密保护方面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此案的办结也为全国AIGC行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探索。随着人工智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如何保护企业的核心数字资产和无形商业秘密,将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法律与监管课题。本案的处理方式为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参考。